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次)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 淮南舜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分内容“车况(**分)”评分细则现修改为:“根据所提供车辆的车龄车况及数量以及对招标人要求的响应程度、符合要求(国5排放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横向比较,0-**分。**分&**;优秀≤**分;5分&**;良好≤** 分;0分&**;*般≤5 分。注: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车况完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车龄不超过3年,如为租赁车辆要提供本年度内的租赁合同且视同自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等证明材料)注:1、购置年限以机动车登记证书首次上牌时计算,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9:**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 室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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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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