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8
2、项目名称:平桥区安全文明示范路电子警察及测速系统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7、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异地评标*室
*、采购的内容、项目地点及交货时间:
1、采购内容:
平桥区安全文明示范路电子警察及测速系统工程,本次设计智能设施主要包括****与兰店乡、邢集镇、王岗乡平交路口电子警察系统、****与*里镇路口交叉口电子警察系统、*庙劝导站-龙井乡路口(双向)区间测速系统和两个路口定点测速系统;
2、项目地点:河南信阳市平桥区;
3、供货期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平桥区安全文明示范路电子警察及测速系统工程 | ********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号(综合楼9层、***、***) | ******
| 元 |
*、评审专家名单:胡素珍(组长),成员为陈宏程、王立明、袁超(业主评委)、朱志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平桥区光明街文明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 ***********
2、代理机构:************
地 址:信阳市新*街信合金融大厦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3、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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