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中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中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停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关于天门市西寺路立体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交货地点:天门市西寺路中医医院院内。
项目规模:地下3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土建配套工程,***个停车位。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包括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特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验收报告)以及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包含2年免费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维保工程师现场驻点维保)。本项目包含土建地基、消防通风、水电、配套电力设备、照明、消防、装饰装修等配套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约:****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开标现场时提交*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2月2日至****年2月7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接受异议人):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天门市杨林大道华茂阳光城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天门市*羽大道西电信公司*楼
联系人:***
邮箱:**********@**.***
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
电话:****-*******
邮箱:*****@*******.***.**
****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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